为贯彻落实《宁波市软件产业突破提升发展行动方案》(甬制造业办〔2024〕8号)文件,加大软件“名品”培育和应用推广,提升我市经信领域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更好支撑制造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首版次软件产品和信息安全服务商、信息安全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或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如的开发工具等)和人才支撑。
(1)申报软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软件产品;
(2)该项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2022年6月30日以来获得软件著作权,且申报单位须为著作权人第一作者;
(3)该项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4)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应通过具有CNAS和CMA资质认证的省级以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
(1)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系统的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国产信息技术线开发、进行国产化软硬件驱动适配的软件产品等;
(2)申报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打破市场垄断、实现国产化替代、填补国内空白等;
(3)该项软件产品拥有已授权的相关专利或在研发过程中参与了有关行业、团体、地方或国家标准制定。
2.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或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在信息安全领域(包括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具有2年以上服务经验,具备2个以上的2022-2023年度典型服务案例,具有信息安全领域相关资质;
4.2023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在服务的信息安全专业方向获得专利、软著等,形成行业内可推广应用的信息安全产品;
(3)该项产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指标已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除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外);
优先支持适配国产软硬件生态系统、功能或性能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打破市场垄断、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
(一)企业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系统于10月14日),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并上传资料,申报材料中的相关申报表或情况表请根据系统提示,在线上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导出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申报企业同时提交一套完整书面材料(加盖公章),由各地经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经信局。企业申报时间截止10月28日。
(二)各地经信部门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由线上系统导出推荐汇总表,一并与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在11月1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
(三)综合评议。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信息安全服务商、信息安全产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
(四)进行公示。根据综合评议结果,择优确定拟推广的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信息安全服务商、信息安全产品,并进行公示。
(一)每家企业仅限择优申报一个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对经本次认定的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的,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给予励,投保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的,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给予保险补贴。
(二)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3个市级信息安全产品。对列入宁波市信息安全服务商、信息安全产品名录的,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推广。
(三)请各地经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属地企业报送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企业申报情况、产品案例等内容真实有效。
◇ 王浩在宁波企业调研时强调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经济社会目标任务 彭佳学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