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业主隐私

※发布时间:2018-12-16 19:51:5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维塔斯发律师函

  记者昨天了解到,合肥房产局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各机构进行整改,加强信息档案管理,业主个人隐私。

  通知中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的管理制度,对于业主档案,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加强监督,要针对企业或机构员工流动性较强的特点,要严格离职交接流程,防止信息泄露。同时,加强员工职业和法纪教育,告知所有员工泄露、贩卖业主个人资料属于侵权行为,业主个人资料是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企业及其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自觉抵制兜售业主个人资料的行为。

  针对以上的,合肥房产局要求各机构加强排查,立即整改,要对本单位档案信息管理等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杜绝管理漏洞。对于发现有员工私自兜售业主个人信息的行为要立即向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举报。

  此外,合肥房产局也将加强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对于发现确认参与倒卖业主信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予以从严处罚,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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