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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2-22 15:22: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全面掌握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科学研判形势,强化指导服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农产办[2018]25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本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是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此次调查新增指标多,任务量增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深入研究,做好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和工作。

  二、认线年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继续采用电子表格填报的方式,填报如有疑问可参考填报说明(附件3)

  (一)各区填报。各区农委主要负责填报《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附件1)和农业产业化组织名单(附件4)。需注意,调查表中农业产业化组织包括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和年交易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各区农委要统筹相关部门和本辖区内龙头企业,认真梳理本区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类型、规模、效益等情况。要提前制定调查方案,明确数据构成和采集渠道,填据需符合调查表要求的平衡关系,填据要与2017年度数据做比较,差异较大需解释说明。农业产业化组织名单请在2017年度名单上增减。

  (二)企业填报。各龙头企业请填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附件2),填据要与2017年度数据做比较,差异较大梦见和死去的亲人说话需解释说明。

  (二)报送时限。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区和相关企业务必于2019年1月29日前完成填报,后续我局会开展数据审核和检验等工作。

  (三)报送方式。请在京央企、首农食品集团及所在区没有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的龙头企业直接报送我局。其他龙头企业报送至本辖区农委,由各区农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