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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8-26 1:05: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客户的需求,将单件货物重量均小于(含)60KG的整票货物送至客户居住或办公场所二楼(含)以上或地下一层(含)以下

  根据客户需求,段曦打谢娜将单件重量在60KG-130KG的货物送至客户居住或办公场所二楼(含)以上或地下一层(含)以下

  货物的总重量(KG)和总体积(m3)的比值大于或等于210为重货,按重量计费;若比值低于210为轻货,按体积计费。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营业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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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保价是指德邦与您共同确定的以托运人申明货物价值为基础的一种特殊运输方式。您向德邦声明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若货物出险,即可获得我司的相应赔偿.

  您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进行保价,若在寄递过程中发生丢损,您最高可获得声明价值(保价金额)赔偿。

  提供“即日退”和“三日退”两种代收货款服务。替您收回货款后,在承诺的退款时效内将货款汇出,让您安全、及时地回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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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保价是指德邦与您共同确定的以托运人申明货物价值为基础的一种特殊运输方式。您向德邦声明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若货物出险,即可获得我司的相应赔偿.

  您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进行保价,若在寄递过程中发生丢损,您最高可获得声明价值(保价金额)赔偿。

  提供“即日退”和“三日退”两种代收货款服务。替您收回货款后,在承诺的退款时效内将货款汇出,让您安全、及时地回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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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您同意遵守本公司网站所公示的隐私政策()及不时修订的内容,并同意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隐私政策处理您提供的运单信息。

  2.2 鉴于德邦无法评估托寄物的实际价值,当托寄物价值超过1000元时,您应当在寄件时向德邦如实声明;如您未声明并保价,视为价值不超过1000元。本公司,您在托运托寄物时如实按照托寄物实际价值选择保价(即“选择等值保价服务”);在托运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理赔时,按照本公司要求提供相关价值证明材料。如果无法证明托寄物真实价值,不足额保价或者超额保价部分都无法获得赔偿。

  ①国内运输(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则月结客户在对应基础费用(不含保价等增值服务费用)的5倍以内;非月结客户在对应基础费用的3倍以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

  ②国际运输(含港澳台地区)的,华沙公约或国际公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优先适用;若华沙公约或CMR不适用的情况下,则月结客户在对应基础费用的5倍以内且不超过100美元;非月结客户在对应基础费用的3倍以内且不超过100美元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您认为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

  2.4 若您已选择保价,实际价值大于或等于声明价值时,托寄物全部毁损或灭失,本公司按照保价声明价值予以赔偿;若托寄物部分毁损或内件短少,则按照声明价值和损失的比例赔偿。 实际价值小于声明价值时,托寄物全部毁损、灭失,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托寄物部分毁损、灭失时,则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5 上述赔偿由本公司向您先行赔付,若涉及第三方责任导致托寄物毁损、灭失等损失发生,则本公司有权追偿。

  2.6 托寄物损坏残值由本公司和您协商处理,如归您所有,本公司在核定赔偿金额时将扣除残值。

  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本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若所有费用尚未被支付,本公司无义务受理任何索赔,且索赔金额不可用该应付费用抵消。若收件人在签收托寄物时没有注明有任何损坏,则该托寄物被视为完好送达。出于核查理赔真实性的需要,本公司有权对原托寄物和包装材料进行检查。若您或收件人配合,则我司对该索赔申请将不予以审查和承担赔偿责任。

  当运输目的站为境外地址时,对于所托运的任何货物的品名,属性等信息须如实申报,因单货不符导致货物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货、罚款、罚没等),导致时效延误或货物灭失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您承担,若由此本公司受海关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本公司保留向您追责追偿之。

  ,如发现有禁寄或限寄物品,国家出口及目的地国家进口的物品,本公司可以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或者的物品,有权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向您收取的基础费用以及各项增值服务的价格,您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若为国内运输(不含港澳台)的:

  (1)您或收件人在展馆或保税区等需要支付出/入仓费用或其他额外费用的特殊地址收取或派送托寄物时,您或收件人应当本公司垫付的上述费用。

  (2)您或收件人的原因更改托运托寄物相关信息或者春节等节假日和“双十一”等业务高峰期间内提供服务的,需要支付额外服务费,该服务费标准以本公司在网站、微信号、APP等平台发布为准。

  (4)如果收件人收件,7天之内您未明确给出此拒收货物的处理意见(弃货处理或返回给发货人),则满7天本公司有权直接将货物返回,因本公司原因导致收件人拒收的货物,本公司需按公布价向您支付返货费用,如双方有约定返货的折扣价,则按折扣价收取返货费用。

  (1)本公司将按照货物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中较高者计算运费,在货物签收前本公司可以对任何一件货物重新称重和测量,以确认其计算数据。

  (2)因履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所要求的手续而产生的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关费、服务费、查验费、退单费,具体以不同国家实际清关操作为准),

  ,本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无论因何种情况导致清关税费与您预期费用不一致(包括海关不认可申报价值的情况),所有的清关税费以海关的最终认定为准。

  (4)本公司为您提供清关税费代付的服务,当清关税费产生时先行为您代付所产生的税费,在您收到本公司移交的税单后,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税费。

  4.4保价费的计算方式为保价费=保价声明价值*保价费率。您选择快递服务时,标准保价费率为4‰-5‰;而您选择物流服务时, 标准保价费率则为4‰或6‰,具体详见德邦网站。保价费率双方另有约定的,则以约定为准。

  留置期限届满,您或您指定的付款人仍未付清费用的,本公司有权变卖、拍卖留置物并优先受偿。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应优先支付本公司为行使留置权所支出的费用和保管费,再偿付拖欠本公司的费用;如有余额,可根据您的要求汇至您指定的账户

  6.1您委托本公司代收货款不代表该票托寄物的实际价值。若托寄物发生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按照第2条的约定予以赔偿,与代收货款无关。

  9、您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即便本条款中的某条款被法院或机构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您也同意除无效条款外仍继续执行其他条款。

  10、为反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德邦服务内容的变动,德邦可能会不时修订或更新本服务条款,并将修订或更新版本内容在本页面发布,请点击本服务条款时仔细阅读,服务条款及不时修订或更新版本内容自发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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