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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观察之

※发布时间:2017-12-5 10:27:3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十年,中国宏观调控内涵发生了阶段性演变,表现出一系列深刻特点。“宏观经济”作为经济学概念在计划体制时期不可能成为经济政策表述。进入时代后,中国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必要性也逐步体现出来。经过最初几年实践探索与学术讨论,逐步形成在体制转型时期需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政策共识,政策方针具体表述则经历了一个探讨演变过程,最后在上世纪90年代初十四大以后定格为“宏观调控”范式。

  新世纪初期我国宏调政策突出特点,是在对象内容、部门主体、手段工具等方面都比较宽泛化。一是宏调对象宽泛化,是指宏调政策举措针对现象与试图解决矛盾,不仅包含总量关系也包含结构问题,不仅包括总需求管理也包括总供给内容,一些涉及产业部门发展、区域结构调整、相对价格调节、产品质量提升、污染控制等方面问题,都不同程度成为宏观调控政策所涵盖对象与治理内容。

  二是宏调部门宽泛化。除央行、财政部自然是宏调部门外,我国转型背景下由计委演变而来的发改委承担更为综合与重要的宏调职能。另外我在书中有关文章中专门梳理讨论过,新世纪初年商务部,工信部,银监会,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证监会等十来个部门,都不同程度被赋予或自认为承担宏观调控职能,形成宏观调控“十龙治水”的现实体制架构。

  三是宏调工具宽泛化。在宏调手段选择方面“十八般武艺一起上”。不仅有利率,汇率,预算收支和赤字率等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常态性宏调手段,日常宏调还较多采用数量控制、投资准入、产业政策等非总量非价格手段,其中不仅包括在治理产能过剩命题下常态性审批核准诸多部门投资项目,还包括土地数量控制、信贷窗口指导、改变房贷首付比率、购买商品房、振兴特定产业、补贴能繁母猪等等特色举措。在特殊形势下还会采用力度较大行政干预工具,如暂停建设用地供地、冻结企业物价调整、高层直接查处民企大案推进宏调等等。

  在我国转型经济下,管理与干预经济在短期内实际拥有较择度,一般而言其影响利弊互见需要客观分析。十年宏调期间超预期追赶伴随宏观经济各类冲击与失衡矛盾,采用宽泛化手段务实调整避免失衡因素过度发展出现失控风险,对于快速追赶阶段保持大体稳定宏观具有积极作用。对十年宏调探索的有益经验与贡献无疑应充分肯定,其中符合规律与持续合理因素将对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实践提供借鉴。

  不过从改进宏调政策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角度看,十年宏调的体制架构与具体方法显然也存在一些或可反思改进因素。例如宏调过于宽泛化在现实操作中容易产生不同定程度任意性,给人观感是有关部门只要说是宏观调控就有理由出手,并且过多部门都可以宏调名义出手干预使这方面问题有时更为突出。至少在逻辑分析意义上,如果不对宏调对象、主体、手段加以适当界定,不对过于宽泛化宏调加以适当约束,计划控制与市场经济界限可能会变得模糊不清,不利于改进完善型市场经济体制。

  十年宏调经验实践还提示,在要素价格等领域深层滞后背景下,过于依赖数量控制与行政管制方法实施宏调,实际上难以实现货币与根治失衡目标,反而会在客观上派生一定程度宏调政策微观化和产业政策宏调化的偏颇。例如十年宏调时期产业政策部门一直把治理钢铁业等部门产能过剩作为重要宏调任务,这方面努力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不过回头看政策实施效果总体并不理想,近年钢铁业仍面临严峻产能过剩压力以至于目前仍要花大力气消化钢铁业产能过剩就是一个证明。又如宏调政策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调控房地产政策,来来回回或扬或抑实施了大量调控政策,然而最终在调控房地产价格飙升与不少地区局部过度投资方面也显然效果不佳。

  另外过于宽泛化宏调架构与做法,在实践中与实现“微观经济要活”的培育市场竞争秩序目标不无矛盾,而且客观上会给行政过多干预经济运行提供便利,为一些部门少数官员钱权交易以权谋私提供体制性温床。近年中央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深得,从公开报道一些典型案例看,有些部门官员以权谋私贪污巨款,与这些部门对经济运行过于宽泛的管制干预有关,而这些在市场经济下长期被攫取与放大,一定程度与过于宽泛宏调方式为寻租者提供客观便利有关。并且这套调控模式与特定利益结构会相互支持,使得体制和机制深层更加难以推进。宏调架构不完善因素既是市场经济体制关键领域滞后产物,同时也会反过来增加体制扭曲因素。因而以后全面深化,客观上包含宏调体制创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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