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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

※发布时间:2017-6-19 16:51:0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8,668,03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8,918,640股(含本数)。

  深圳市普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了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9,383,800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1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49.01元/股。若公司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批文。

  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年度权益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以公司总股本150,718,9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99164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994028股。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2015年权益方案实施完毕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由49.01元/股调整为19.52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9,383,8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8,668,033股(含本数)。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了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2017年5月2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6,703,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7,670,377元。

  2017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度权益实施公告》,本次权益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9日。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2016年权益方案实施完毕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9.52-0.1)÷(1+0)=19.4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48,668,033股调整为不超过48,918,640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950,000,000÷19.42元/股=48,918,64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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