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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发布时间:2018-6-20 23:30:2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东杰智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杰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东杰智能发行股份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购买资产所致,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杰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8

  截至本报告署之日的最近5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部分。东杰智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常州海登的股东生、祝威、田迪、杜大成、梁春生、寇承伟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常州海登100% 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 内无增持或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按关法律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2月7 日 , 东杰智能取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346 号) ,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 年版)》的有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3月 26 日受理本次向生、 祝威、 田迪、 寇承伟、 梁春生发行合计 22, 758, 304 股股份的相关登记申请,并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新增股份于2018年4月 11 日上市, 东杰智能总股本变动为163, 041, 158股。本次交易 后生持有上市公司 19,656,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06% ;梁春生将持有上市公司320,0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2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交易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获得的本次交易对价股份自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前述12个月期限届满后,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解锁,具体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为:

  ①月期限届满后,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解锁,具体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为: 2017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3,500万元,则上述盈利承诺人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30% ;

  ②0%则上述盈利承诺人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锁标的公司2017年度、 201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8,100万元,则上述盈利承诺人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35% ;

  ③5%则上述盈利承诺人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锁比例为: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14,100万元;同时,根据《减值测试报告》,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

  本次交易结束后,交易对方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或要求的,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安排锁定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东杰智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交易对方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东杰智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处于上述锁定期内的股份不得质押、转让或其他可能导致该等股份的资产权属发生变化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订)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 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即21.97元/股。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东杰智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系非公开发行,信息义务披露人和一致行动人以其持有的常州海登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尚无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报告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关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3、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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