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产业安全> 文章内容

安全评价资质中有第一类的能做第二类吗

※发布时间:2019-8-13 5:03: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依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根据《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延期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6〕120号):

  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的安全评价和安全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本次换证对煤炭洗选业等26个安全评价业务范围不再审批,即:煤炭洗前世死因选业、尾矿库、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管道运输业、仓储业、水利、水电工程业、火力发电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再生能源发电业、核工业设施、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燃气生产与供应业、炼焦业、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铁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公、港口码头、机械设备与电器制造业、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等。涉及上述范围的安全评价业务,各企业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与有关安全评价机构自愿协商确定。

  财成国际

关键词:安全资质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