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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力度加大 实质性案例将增多

※发布时间:2020-11-27 10:21:2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商务部等六部委昨天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明确,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进行反垄断审查。对于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明确应为上市公司,特殊目的公司除外。

  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制度机制方面的规范措施出台也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昨日,商务部等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对外资并购做了新的。明确了,外资在并购境内企业时,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如果被并购企业为境内上市公司,还应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对存在造成境内市场过度集中,妨害境内正当竞争、属兔的今年多大损害境内消费者利益的案例可能被否定。而在与证券市场最密切相关方面,可以用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境外公司的股东以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我们认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现在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反垄断审查,充分表明国家支持民族工业、涉及国计民生产业的安全稳定,当然,上市公司外资并购的方式和途径也将大大拓宽,这对于股市中的外资并购题材可能是一大激励。万国测评

  

关键词:外资并购案例